树德中学家长接待办法

(试行)

为了增进家校沟通,促进家校联系,让家庭和学校共同配合教育学生,也为了共同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管理秩序,保障学生安全,结合我校实行寄宿制“封闭式”管理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关于周末和节假日家长接送学生的规定

1、周末和节假日家长接送学生时,在学校还未下课放学之前,学生家长不能进入学校。接送学生的车辆依次停放在侧门(东门)外。

2、学生家长进校后,原则上不进入学生公寓,特别是男性家长不能进入女生公寓。若遇特殊情况,须经德育处批准后,在生活老师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学生公寓。

3、家长和老师应注意培养学生自理能力,要注意引导学生自己铺床洗衣,整理个人物品,搬运个人物品,切勿包办代替。

二、建立“学生家长接待日”制度。

1、每周星期三下午330——600为我校光华校区“学生家长接待日”。在这段时间,学生家长可到校与班主任老师、任课教师、生活老师和学校领导交换意见,了解学生学习、生活情况,共同商讨教育办法和措施。

2、接待家长时,学生仍在上课学习,家长不能在教学区和学生公寓等处长时间滞留,以免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。

3、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在“学生家长接待日”和周末以外,学校一般不接待家长。家长如需与老师交流,可通过电话联系。如有特殊情况,或老师约见家长,家长要在校门口与老师电话联系,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校。

三、学校是教育单位,一切工作人员都是教育者。因此,全校教职工要尊重家长,理解家长;家长也应尊重学校教职工,给孩子树立榜样,做到家校和谐,共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。

(本办法仅适用于树德中学光华校区)

2007 9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