树德中学学生请假制度
1、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回宿舍或出校门回家,须书面请假。请假一天以内,由班主任审批,班主任因事不在校由年级主任审批;请假两天以上,先由班主任核实、签名,再由德育处审批,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。周末留校学生需临时出校门的,由生活老师审批。
2、学生请假离校,班主任老师在批假时,务必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,得到家长许可后方可准假;若学生请假后不在公寓午休和晚寝的,班主任应及时向生活老师通报。
3、周末留校学生请假外出购物,必须结伴而行;若由家长带出的,家长需出示身份证明,生活老师方可准假。
4、学生因病请假回学生公寓休息,需具备学校医务室或医院出具的证明,方可进入公寓。否则,不能进入公寓和滞留在公寓。
5、学生因病因事请假,且需出校门离校的,平时由班主任老师,周末由生活审批后填写《出门条》,门卫凭《出门条》方可放行。
6、请假离校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。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,应及时向班主任联系,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。
(本办法仅适用于光华校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