树德中学关于走读生的有关规定
一、申请走读的条件:
1、家庭住址离校较近(2公里以内),且有家长接送;
2、因病不能集体食宿,且家长有车接送。
二、对走读生的要求:
1、按时出勤:
上午:7:30以前到校,参加早读,上午12:20离校;
下午:2:00—2:20到校(在校午休的学生除外),18:00离校;
晚自习:18:50前到校,参加晚自习,10:20离校。
2、按要求参加班级集体活动,不得无故缺席。
3、申请在校午休的走读学生,必须按时到公寓午休。并按正常标准缴纳住宿费。未申请在校午休的学生,中午必须离校。
4、在学校用餐的走读学生,要自觉遵守用餐纪律,文明就餐。
5、走读生在上学、放学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,自觉遵守交通规则。
三、申请走读的程序:
1、学生本人到德育处填写《走读生申请表》,家长签署意见后,由班主任核实并签署意见。再由学校德审核研究决定。
2、申请在校午休的走读生凭德育处的证明,缴纳住校费后,到生活老师处报到,铺床。
3、申请在校用餐的走读生,自行到学生食堂按要求办理校园卡。
(本办法仅适用于光华校区)
树德中学
2007年8月